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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二)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二)交通安全。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三)食品安全。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四)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六)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七)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事故查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检查,着重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九)其他。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产生的损害。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明查、暗访、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

每学期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和校园安全形势每学期开展一次校车安全运营、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责令进行整改。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方案,确定检查的内容、方式、人员组成。

(二)组织实施明察暗访,汇总检查情况。

(三)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各地要求整改。

(四)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当前的校园安全形势进行分析,指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对部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严重隐患,不具备办学基本条件的学校建议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责成限期整改,并予通报批

上一条 (一)对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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