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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四)对教育考试考风考纪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教育考试考风考纪管理实施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考试期间实地巡查,考前、考中、考后接受举报。

四、监督检查措施

省、市、县三级分别派遣巡视员实地巡查,三级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社会成员的监督举报,根据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考试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五、监督检查程序

省、市、县三级巡视,三级接受举报,三级视频监控。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有问题的市、县考试机构视问题程度分别做出警告、约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直至对当地考区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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