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教育考试考风考纪管理实施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考试期间实地巡查,考前、考中、考后接受举报。
四、监督检查措施
省、市、县三级分别派遣巡视员实地巡查,三级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社会成员的监督举报,根据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考试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五、监督检查程序
省、市、县三级巡视,三级接受举报,三级视频监控。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有问题的市、县考试机构视问题程度分别做出警告、约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直至对当地考区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