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农业局 >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农业局
农业局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五)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公民、法人从事畜禽屠宰活动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制度  
 

部门名称:邢台市畜禽定点屠宰监督检查大队

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从事屠宰活动的公民、法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辖区内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及从事屠宰活动的公民、法人违规屠宰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方式

 对屠宰企业进行不定时、不定期的现场监督和突击检查,对辖区内违规屠宰行为进行不定时、不定期的巡查和暗访。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的畜禽进、出厂及无害化处理台帐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辖区内违规屠宰行为不定期、不定时巡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对畜禽进厂验收、屠宰加工、台帐落实、现场指导和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对违规屠宰行为的公民、法人进行立案、现场勘验、调查、告知权利、行政处罚。

六、监督检查处理

发现违规屠宰行为,对屠宰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行政处罚、限期整改、严重的停业整顿,直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对违法屠宰畜禽的公民、法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