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体育局是全市体育系统反兴奋剂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体育系统防反兴奋剂工作进行宣传教育、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为切实做好防反兴奋剂监管工作,制订以下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市优秀运动队、各业训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检查是否建立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二)检查是否按照总局及省局、市局相关要求做好防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等具体工作。
三、监督检查方式
通过对全市各训练单位(市优秀运动队、各业训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检查;对相关单位实地抽查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要求各相关单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检查;
(三)每年进行兴奋剂委托检查;配合完成省局赛内外检查任务。
五、监督检查程序
市体育局对本市防反兴奋剂工作每年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经过检查,发现问题的,令其进行整改;如有兴奋剂违规行为,市体育局按有关条例、规定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