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级医疗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的控制
三、监督检查方式
网络信息系统监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投诉检举查处等。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不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了解掌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院内感染控制情况;通过绿色医院创建等活动,检查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情况;市、县院感质控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对照目标责任书、评审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及其他规范或规定,对医疗机构必要时开展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予以限期改正、通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