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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承担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及市拨款的建设项目、省及市重点建设项目、省及市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点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固定资产投资科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办法草案

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投资核准目录的修订建议

固定资产投资科

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科

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市属单位自筹投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市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置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科

指导管理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科

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科

参与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

固定资产投资科

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

固定资产投资科

按照省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的部署和市政府安排,对国家、省和市出资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并按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张家口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受理项目建设中违规问题的举报、信访工作

张家口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及时调度重点项目工作进度,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市重点办综合调度科

负责申报和编制市重点项目工作计划,参与并协调、调度、督导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对省市委托的重点项目进行概算或调整工作

市重点办前期项目科

负责协调分析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和反馈重点在建项目的进度;负责竣工验收和后期评估工作

市重点办在建项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