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及政策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政策
编制下达全市人口和中等、中职、技工学校招生等年度计划
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参与高等院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审核工作
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参与拟订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
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