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总协调。负责安排、协调城市建设资金的适用落实;管理建设行业对外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垃圾、污水处理、公厕、城肥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和由洪水在城市造成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承担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中心城区公厕改建、新建项目的计划、申报和立项
检查、指导做好公厕日常管理工作
拆除、迁移或者停用环境卫生设施(公厕)报告
市区河段或者区域防洪规划备案
协调、监督、指导各区做好辖区内的城市防汛工作
承担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