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市住建局 > 部门职责
市住建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行业法规与规范,组织起草制定本地区行业规定与标准

负责制定市级园林绿地、设施养护技术规范(原为管理标准),制定养护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制定《张家口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组织主城区季度综合考核

园林管理科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九届省人大第66号(修正))第4条,《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3号)第4条、第28条,《张家口市深化绿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政办字〔2010〕51号)

会同有关单位核定市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组织监督检查实施结果

园林管理科

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组织起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规划建设科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11年23号)第一章第四条

对市财政投资或市财政投资为主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方案评审、概预算编制、决算初审并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规划建设科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11年23号)第二章第二十六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住建部CJJ8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