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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负责组织城乡总体、分区控规和修规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组织指导县城和建制镇的总规编制

城乡规划管理科

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市区各类建设工程和临时建设、临时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的竣工验收工作

规划法规科

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市域城镇体系和总规、详规等的编制工作

规划编审科

参与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工作;对已审批项目开工阶段进行放验线及±0复验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基础、首层、变化层、标准层、主体完工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外立面装饰阶段进行效果审核工作,对完成审批内容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负责辖区内村民住宅的审批

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