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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城市勘察和城市测量工作,对建设工程进行定点、放线、验线和规划竣工验收

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市区各类建设工程和临时建设、临时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县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执行情况;指导各县区城乡规划的执法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诉讼和全市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规划法规科

参与市局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参与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工作;对已审批项目开工阶段进行放验线及±0复验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基础、首层、变化层、标准层、主体完工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外立面装饰阶段进行效果审核工作,对完成审批内容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负责辖区内村民住宅的审批

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