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受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委托,定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
对市政府部门和县区政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为的,提出处理建议
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调查统计、分析研究
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行政调解
办理由省法制办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