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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研究提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承担全市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预算科(税政科)、相关科室

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

预算科(税政科)

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

预算科(税政科)、预算编审中心

承担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

预算科(税政科)

研究建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

预算科(税政科)

汇编全市年度预算草案

预算科(税政科)

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

预算科(税政科)

提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对县以下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预算科(税政科)

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

预算科(税政科)

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