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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依法负责全市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

组织起草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

政策法规处

承担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指导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

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注册登记及相关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

企业注册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企业监督管理处

拟订规范全市各类市场秩序和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

市场(合同)规范管理处

拟订全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商品质量监督的办法措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食品监督管理处

拟订全市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办法措施

竞争执法处

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拟订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办法措施

企业监督管理处

拟订规范全市维修市场秩序的办法措施

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织指导、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竞争执法处

负责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业务数据建设、管理、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信息化网络系统运行维护和数据安全管理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