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示范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拟订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指导和综合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指导、组织和管理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农村生态创建工作
组织编制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指导和协调管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工作
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承担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