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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拟订辐射(核)安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中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负责或参与核与辐射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拟订辐射污染防治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放射(源)性同位素转让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的审批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辐射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

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或参与核与辐射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辐射安全管理科

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辐射安全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