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本系统人员培训,开展环境教育和环境保护民间组织的环保工作,具体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
拟订全市环境宣传教育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重大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开展环境新闻报道工作
承担环境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上报、引导等工作
承办“六·五”环境日等相关纪念日的重大主题活动
承担全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的具体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各种类型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开展生态、环保社会培训(党政干部、企业法人、社区、农村、公众等)
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
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承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