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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依法管理教师队伍,负责教师的调配、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及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教师政治和经济待遇的落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负责学校、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及有关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待业或自谋职业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档案;代理人事管理工作

干部人事科

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师德建设及教师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干部人事科、师教科、纪工委

负责全市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业务指导;规划、组织实施中等以下学校教师及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审定县区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检查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核准非师范院校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审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地方教材或地方选用教材;负责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的评定和管理工作

师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