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议政工作,推进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完善居民自治制度,加强社区服务管理;负责指导全市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总体谋划、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
指导全市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
指导全市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指导县区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条件
指导县区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
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员的培训、证件的发放和备案。联系和处理各婚姻登记中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