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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审核报批有关工作;承办全市重要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全市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市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书图资料. 负责处理市内县区之间和邻省、市边界线的勘查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

省界涉及张家口段、市、县界的联检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地名命名资料的审核,召开市地名命名专家评审会,对上报的地名进行评议审定,对符合地名命名规定的发放标准使用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地名标志牌;编辑和审定全市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书图资料

地名办

地名命名及申报

地名办

地名标志牌的设置

地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