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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牧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指导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全市粮食、油料、蔬菜等各类农作物的生产,对水果生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全市肉、奶、蛋等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生产。研究制定并落实农牧渔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负责收集、整理、发布有关农牧渔业信息。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扶持全市农牧渔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本市相关扶持政策和项目建议。组建管理渔政队伍,保护渔业资源,协调处理渔事纠纷,依法查处渔事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负责本系统各类项目的申报、汇总、管理和监督;负责项目资金的争取、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基建、技改和农业项目的推荐申报;负责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管理;负责惠农资金、补贴发放的监管

项目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粮油生产中、长期规划的编制,拟定全市粮油生产计划并负责指导、检查、落实;负责提出粮油作物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全市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局域布局;提出关于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性政策措施;负责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及种植业项目的编报、管理和检查落实;掌握全市农业生产进度,搜集、整理和发布农情信息,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对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登记;组织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品种审定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收集、分析和发布经济作物产品的产销动态;组织、参与经济作物品种审定;负责占有耕地的水果生产规划、结构调整及相关产业化情况的汇总

粮经科

负责编制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研究提出蔬菜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蔬菜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负责收集、统计、分析蔬菜产品的产销数据和动态及信息发布;负责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相关工作;指导“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蔬菜科

负责拟定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区域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提出促进畜牧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全市畜牧产业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畜产品产销一体化和畜产品流通、加工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畜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畜牧业生产基地、改良站、种畜禽场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

畜牧科

负责全市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淡水渔业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渔政水产科

指导全市农业网络信息体系建设,做好农业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工作

市农业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