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张(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优秀专家出国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发挥专家作用、提高专家待遇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专家休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参与拟订各类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制定全市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

职称管理科

拟订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职称考试

职称管理科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聘用方案的核准

职称管理科

负责全市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审批及备案

职称管理科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审核和证书的管理

职称管理科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或备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