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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按权限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按权限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政许可

综合审批科

分析药品生产、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依法监管药品的流通环节;负责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依法对特殊管理的药品的流通及使用环节进行监管;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辖区内药品质量抽样工作

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

督促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依法监管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品质量监管

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

承担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工作

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

药品生产监管科

监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

药品流通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