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间的联络工作
拟订全市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并协调推进实施
指导各地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