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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全市所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结算科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结算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结算科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综合审批科、营业部、管理部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结算科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结算科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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