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及监测预报;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县区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贯彻落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
负责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开展国家、省、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监督,指导县区级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组织水土保持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