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的违法违规活动
负责全市范围内文化市场重特大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罚
受理主城区有关文化行政管理政策法规的咨询、投诉、举报、查处等
依法查处主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的违法违规活动
负责本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督办的其其他行政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