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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市林业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林业工作及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林地资源保护、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管理市、县区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林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管理林业基金
负责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义务植树、防沙治沙以及城乡绿化、资源保护等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负责管理指导干鲜果品和花卉生产及林业产业、多种经营的发展规划;指导林果科技示范园区、林场、果树场、苗圃、森林公园(景观景点)、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负责林农、果农及林业基层技术人员的技能、业务培训
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等综合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执行林地、林权管理及林权证发放;负责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并监督森林资源和林地开发利用
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濒危物种、国家和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繁衍、饲养、经营、加工、运输等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及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领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全市林、果、花卉、木本药材等种质资源的引进、选育、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果、花、木本药材、食用菌及其产品、副产品病虫害的防治和检疫检验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科技科研、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工作
负责全市名木古树、风景林、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的管理;负责承办全市林业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详 细
(二)征占用林地的监管
详 细
(三)监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
详 细
(四)森林覆被率净增量考核
详 细
(五)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详 细
(六)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证书和苗木标签的监管
详 细
(七)种苗工程项目的监管
详 细
(八)林木采伐许可的监管
详 细
(九)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监管
详 细
(十)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详 细
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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