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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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体育局共有
行政权力
22项,其中
行政处罚
9项,
行政监督
6项,
其他类
7项,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建设及行政权力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市体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441001]
擅自改变业经批准的经营活动的范围、期限和地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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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04]
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和违反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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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06]
未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从事有偿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的;经营性全民健身服务单位聘用无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有偿服务的;对超越资格证书确定的项目范围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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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07]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进行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时,造成严重事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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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09]
举办赛事未报相关体育部门审批;未按审批部门的批准决定举办比赛;转让体育竞赛举办权的;体育竞赛未经依法批准,进行宣传、接受赞助、收取报名费、发放或者出售门票等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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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11]
没有安全责任制或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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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12]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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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13]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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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14]
彩票代销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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