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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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项目编码
106001
项目名称
市辖区土地登记
实施主体
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
地籍管理科
实施对象
土地权人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实施依据

1.《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29号)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3.《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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