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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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1004
项目名称
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具有执法职能的处室单位
实施对象
排污单位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1.《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第七十四条 2.《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2号)第四十八条 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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