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1008
项目名称
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具有执法职能的处室单位
实施对象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1.《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第六十条 2.《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第二十条 3.《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三十条 4.《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令[2014]12号)第二十二条

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