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118001
项目名称
对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监督
实施主体
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污防科
实施对象
企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第五十五条

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