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118006
项目名称
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的监督
实施主体
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总量科
实施对象
企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1.《关于印发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6]182号) 2.《关于印发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6]189号) 3.《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3]25号)

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