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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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类
项目编码
119013
项目名称
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实施主体
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监测站
实施对象
企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1.《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第十三条 2.《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7]第5号)第七条第四款、第十三条 3.《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39号)第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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