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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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041011
项目名称
将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用于非清真食品,私自转让或出售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民宗局
承办机构
民族科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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