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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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项目编码
136001
项目名称
房屋登记
实施主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房屋产权处
实施对象
企业、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即时(大宗件、疑难件除外)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发收费依据:1.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2.《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8】第17号);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9]5号)。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非住房,550/件;经济房,变更登记减半,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费停收
实施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第72号令)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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