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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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征收
项目编码
163002
项目名称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实施主体
市水务局
承办机构
市清水河河务管理处
实施对象
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2005】45号第一项第二条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5‰;商品、物质批发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25‰
实施依据

1.《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03号)第五条 2.《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冀财综字(1996)95号)第五条 3.《转发<关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5]45号)第一项第二条 4.《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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