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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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牧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1050
项目名称
从事新能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到当地新能源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并如实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不接受新能源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农牧局
承办机构
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实施对象
从事新能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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