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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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牧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1120
项目名称
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的;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的;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的;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农牧局
承办机构
船检港监处
实施对象
渔业船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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