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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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0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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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在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 地方病和爱国卫生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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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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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疾控科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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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有关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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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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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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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7号)第十一条 2.《精神卫生法》(主席令第62号)第十二条 3.《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第九条 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第八条 5.《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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