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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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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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的,或者提供虚假招标公告、证明材料的以及招标公告含有欺诈内容的; 不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的,或者招标公告中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的规定明显不合理的以及招标公告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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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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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招标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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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依法实施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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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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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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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过)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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