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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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002
项目名称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科、稽查队、市纤维检验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71号)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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