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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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064
项目名称
产品监制者未对其所监制的产品质量负责、保证被监制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科、稽查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1994年6月28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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