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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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085
项目名称
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计量科、稽查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1.《计量法》(主席令第28号)第二十三条 2.《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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