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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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088
项目名称
使用无计量检定合格印、证计量器具,或者使用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计量科、稽查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1.《计量法》(主席令第28号)第二十六条 2.《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四十六条 3.《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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