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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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107
项目名称
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的,或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处罚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计量科、稽查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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