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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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113
项目名称
收购商品的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计量科、稽查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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