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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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118
项目名称
眼镜制配者配备的计量器具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计量科、稽查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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