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质监局
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176
项目名称
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质量管理科、稽查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5号)第五十三条

市质监局